自贡基层税务机关探索践行《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》见实效

2023-02-22  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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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网记者 缪静

“现在发票开了,契税交了,不动产权证申请也已经受理,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下了,感谢你们!”2月6日,市民伍某一行来到大安区税务局,当面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。近期,该局成功调解某房地产公司拒绝为法院判决的29套房产开具发票的争议纠纷,切实发挥了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。该案例成为我市基层税务机关探索践行《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》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典型一例。

原来,伍某等3人与罗某某、某房地产公司三者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,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将29套房产办理抵债给伍某等3人。而房地产公司则认为该债务非企业与伍某3人之间的直接债务关系,要求罗某某开具发票后才能再开具发票给伍某3人。2022年末,伍某3人来到大安区税务局大山铺税务分局,要求税务机关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并开展税法宣传。在伍某等3人的诉求下,大山铺税务分局“燊税”争议调解室主动接管,上门到企业实地了解并宣传税法,开展两者之间的行政调解。历经两周时间,在税务分局与企业、房管部门的协调助推下,伍某3人取得发票并顺利缴纳契税,截至记者发稿,不动产权证办理申请已被受理,拿到房产证的日子指日可待。

据了解,《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》于2022年12月22日经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大安区税务局结合“枫桥式”税务分局创建工作,积极探索践行该办法,在大山铺税务分局建成集税情收集、税法服务、争议调解、法律救济、权益保护、风险防控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治税务前沿阵地,积极开展矛盾争议调解,并在工作中创新实施解疑解惑、解忧解愁、解困解难“六解”办法,有效解决了纳税人、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,将矛盾解决在基层,把风险防控于一线,实现了“小事不出分局、大事不出区局、矛盾就地解决”目标,有效打通了联系群众、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大力营造更加公平规范、便捷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。

自2022年“燊税”争议调解室成立以来,共处理纳税争议42起,调解满意度达到100%,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。

编辑:周馨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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